那时候一切都那么有希望。好像只要努力,什么都能改变。// 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离散。——林宥嘉《心酸》
我们曾经年轻过,现在依旧年轻,但我们也将不再年轻。

星期四, 3月 27

“樱花季,你想和谁一起去?”

三年了。乱写乱掰了三年的部落格。

当时我十五岁,很可爱。那一年我潇洒地剪了头短发,简单的动作原来在别人眼里会有不同的意思。他们说我是不是失恋了。我扑哧一笑说没有,我没有失恋。若你问起当年的潇洒我会告诉你当时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了,真可笑。足膝畅谈原来我曾经理智过也很傻过,可是他没三三两两地留在我心中。感激他出现过,好想让他知道说那时候我是多么的喜欢有他的感觉。他不是遗憾,却会是我割舍不了的回忆。倘若我又剪了头帅气的短发,别问我是否失恋了,是天气太炎热。

当时我十五岁,很可爱。我把热血挂嘴边。过了三年热血成了欧美的YOLO。头猛一回发现我比别人快了几步,我十五岁就开始了我YOLO的旅程—— 总爱挑战限制级电影,查票员一让出示身份证心里头都想拔腿而逃。又或者通关了可是还心有余悸。那时我称之为的热血没历经坎坷的小事却让我换来此后能回味的美好。然后我今年十八岁,希望遇上会要我出示身份证的查票员。

当时我十五岁,很可爱。每一次都会问自己该走文艺沧桑路线还是搞笑随和路线?多半在半夜叩门的灵感就只有那几段句子,什么都是自己加强描写出来的虚幻世界。每次都让自己以诗人的角度看待全世界,让自己的情感再细腻一些。但是后来发觉自己的生命中没有多少故事,拥有再细腻的情感又能怎么样?真勉强。所以若你说我有艺术气息,说真的我没有叻。

当时我十五岁,很可爱。我遇上了我踏入中学所坚持的事情。学生记者队。傻里傻气认为能成为学记是万能的。譬如很厉害很厉害的人才能有这资格。沉溺在同届爱当中,认为自己过了十几二十年还是会如此地重视这份可贵的机遇。我错了。当时的心态改变了,现在理解了为什么学哥会说出‘学记啊。说真的,当时很爱很爱。现在?没有了。’这种话。因为人事已非啊。

所以我说十五岁的我很可爱,从来不知道当时的坚持会改变。



“樱花季,你想和谁一起去?”

我想和十五岁的我一起去。带上当年的懵懂、纯情。十五岁时的勇气毫比今天的我多。




最后回味一下那一年我最常用的表情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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